【信息时间:2020-10-30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丰乐镇丰乐河综合治理项目新仓安置点人防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0aeeaz00926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30日 08:4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 疑1
项目名称:“丰乐镇丰乐河综合治理项目新仓安置点人防工程”
项目编号:2020aeeaz00926 ,答疑如下: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规定:战时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复:按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执行。
2、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只提到防护设备的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复:按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
3、根据安徽省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无质保金、免费保修期一年。
答复:按安徽省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执行。
4、招标清单中a区的22项和b区的63项:空气质量检测装置可以不用安装,且每台价格在20万左右,基于成本考虑建议取消此项报价。
答复:同意取消。
5、招标清单中的21项、62项侧壁式排气扇不属人防专业范围。建议取消。
答复:以上两项为主体工程漏项,纳入本次招标,不取消。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1标(防化):3万元,2标(防护):6万元。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关注,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6885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