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0-10-16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城区公厕管理项目市场化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0aeefz00211
原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 疑
项目名称:“肥西县城区公厕管理项目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aeefz00211)的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车辆设备配置(自有/租赁)”要求“1、总质量5吨或以上清洗吸污车1辆”。
事实依据:因为要求“总质量5吨或以上清洗吸污车1辆”我司认为属于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有明显的针对性,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具有排他性、倾向性和局限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求:建议修改为:“1、具有清洗吸污车1辆”。
答:城区公厕、垃圾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堵塞,需要及时吸污清理。吨位数太小,吸力、吸程、容量不满足要求。为扩大潜在投标人,现将原招标文件【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和评分标准【车辆设备配置(自有/租赁)】中“总质量5吨或以上清洗吸污车1辆”修改成“总质量3吨或以上清洗吸污车1辆”。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 0551-68838796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6日